湘潭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
关于2015年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第二季度考核结果的通报
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直机关各单位:
根据《湘潭县2015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》(潭治领发〔2015〕2号)的要求和《关于修改〈湘潭县2015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〉的通知》(潭治领发〔2015〕11号)的精神,由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对各乡镇和县城管局等6个成员单位2015年第二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月进行了检查考核,综合市对县第二季度明查暗访的情况,经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,现对第二季度考核结果通报如下:
一、乡镇考核结果
(一)一类乡镇
龙口乡、排头乡
(二)二类乡镇
梅林桥镇、河口镇、乌石镇、分水乡
(三)三类乡镇
锦石乡、杨嘉桥镇、易俗河镇、石鼓镇、谭家山镇、
射埠镇
(四)四类乡镇
花石镇、云湖桥镇、白石镇、茶恩寺镇、石潭镇、
青山桥镇、中路铺镇
二、六个成员单位考核结果
县城管局(98.3分) 县交通运输局(99.5分)
县公路局(99.3分) 县教育局(99.3分)
县卫生局(98.5分) 县水务局(98.7分)
按照相关规定,对一类、二类、三类乡镇分别给予5万元、3万元、2万元的奖励,对县城管局、县交通运输局、县公路局分别奖励1万元,对县教育局、县卫生局、县水务局分别奖励5000元。
附件:
1、2015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二季度乡镇考核成绩汇总表
2、二季度乡镇加减分情况汇总表
湘潭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
2015年8月10日